魏晉國學確立了古文經學的法定地位,其教學內容的博雜亦承東漢而發展變化,除玄學興起而老、莊盛行外,其他學問也在其中佔有重要位置。如曹魏複立太學以來,史稱其教學活動處於放任狀態,末流則競逐“浮虛”不務實學[148],反映了漢魏間學風轉折之際太學的狀況。不過其中也有認真講經者,像黃初時期的博士樂詳,“學既精悉,又善推步三五”,曾參與典定律曆。其教學過程五經並授,弟子每有疑難,詳常“以杖畫地,牽譬引類”,反復解說而無慍色[149]。學生平素自行研習,間以講堂上師生間的質疑論難,可說是漢代以來官、私教學的基本方式,而“牽譬引類”在自習和講解時可謂勢所必然,其過程自然都會涉及儒經以外的其他學問[150]。又如管輅自幼即好天文星相,精於陰陽五行,其父魏初任琅邪即丘縣長,時輅年十五,隨入即丘縣學讀《詩》、《論語》及《易》,曾與琅邪太守單子春論陰陽變化之數,被譽為徐州神童,學中“諸生四百餘人,皆服其才也”。可見即丘縣學諸生的知識趨尚遠非只是經學[151]。西晉時,敦煌人索紞“少游京師,受業太學,博綜經籍,遂為通儒,明陰陽、天文,善術數、占候”[152]。是其亦崇博尚通而遍涉陰陽等學。至於當時地方官學之況,如鄱陽內史虞溥興學崇儒,告誡生徒勤修學業,以為養德通經,擇官而仕,“不亦美乎!若乃含章舒藻,揮翰流離,稱述世務,探賾究奇,使楊、班韜筆,仲舒結舌,亦惟才所居,固無常人也”[153]。可見其學對生徒探究子、史、文學亦持鼓勵態度。東晉初年的國子祭酒杜夷,家世儒學而“博覽經史百家之書,算曆圖緯靡不畢究……所著《幽求子》二十篇行於世”[154]。成帝咸康三年再次議立國學,“徵集生徒,而世尚莊、老,莫肯用心儒訓”[155]。東晉後期豫章太守范甯大辦學校時,周續之年方十二,入學受業,“居學數年,通五經並緯候,名冠同門,號曰‘顏子’”[156]。這都表明東晉官學雖萎靡不振,但博學而兼及諸子仍為風氣所尚。
由上可見,漢代以來國學課程在制度上的經學獨尊,並不妨礙其實際教學研修過程兼及子、史、文學及其他多種學問。漢晉之間學風雖有盛衰起伏,學術、思想也在發展推進,國學中經學獨佔法定地位的狀況卻牢不可破,子、史及其他雜學在其中相容並蓄、遊刃有餘的狀態也一直延續了下來。這樣的史實反映了儒學中心和子學輔從的官方立場和實際態勢,同時也證明了獨尊儒術與子學流行相輔相成而共同遞嬗演化的共生格局。
二是獨尊儒術意味著儒學成為官方意識形態或政治指導思想,但子學也仍在統治中發揮重要作用,政治領域實際形成的是儒學為主而子學為輔,長期共存而相互影響的格局。這是因為統治過程不能純用儒術,官方意識形態也無法取代世上的各種學問,加之漢魏以來儒學正在各派衝突、互滲和汲取多種學術、思想的過程中轉折變遷,其與子學形成共生而互補的關係,實為必然之勢。
前面已經舉出了漢魏以來子學仍頗活躍的不少例證。從政治等領域的情況來看,此期雖崇禮勸學之舉不斷,政教制度的儒家化色彩日益加深,但法家學說仍在經常指導和影響統治方略,又是定律和執法過程的重要知識背景。名學的人物品評不僅直接影響著人事關係和集團分野,其辨名析理之法又貫注于政事和學理的各種闡述和討論。陰陽五行學說已成朝政和各種儀制活動遵循的準則,又牽動著從刑獄赦宥到術數方技直至基層民眾的思維空間。墨學則常與儒並稱,同被公認為入世進取的聖賢之學,其尚賢、尚同、節用、節葬之旨亦常影響政治見諸行事。至於上面沒有談到的老、莊道家之學,則更盛極一時,以致時人有玄學誤國之論[157]。其他如縱橫等家的情形,大略亦與名、法等學相類[158]。即此可見,儒學的官方意識形態地位,並不影響統治集團對子學的借重或利用,義旨與儒有同有異又各有一套的子學,仍可以在政治舞臺上發揮重要作用。